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采购汽车吊叉车装卸服务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
采购汽车吊叉车装卸服务
第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福东辆设采〔 2024〕1 8 号)
一、 采购条件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采购汽车吊叉车装卸服务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 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汽车吊叉车装卸服务
(三)采购地点:福州
(四)采购内容:采购汽车吊、叉车装卸服务。
(五)服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六)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各吨位汽车吊、叉车及驾驶员。
(二)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1.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3.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4.被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在处罚期内),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方式
(一)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报价函》。
(二)投标时间: 2024年 6 月 15 日至 6月 20 日 08:00至17:30。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 0 日 17:30时。
(四)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 728号、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设备调度统计科。
(五)递交报价资料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等文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 所递交的资料须封装进档案袋中,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盖。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需知
(一)报价函必须按要求填写,必填项不能为空。
(二)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次询价以不含税总价为评标价格,不含税总价等于汽车吊各吨位不含税价之和与叉车各吨位不含税价之和的总金额。
(四)报价包含燃油费、设备装卸费、人工费(含驾驶员和小工费用)、设备折旧费、设备往返运费等费用。
六、服务内容及责任
(一)在采购方有服务需求时,向中标方提出服务要求,中标方根据采购方所提供的装卸方案提供与方案相匹配的设备和工作人员(驾驶员、小工)。
(二)中标方所提供的汽车吊、叉车须包含完成采购方装卸任务的吊索具。
(三)中标方须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状态良好,油料(电)充足,如在工作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或油料不足造成停工,中标方须及时解决。若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采购方工作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日所有费用,并要求中标方支付当日费用 10%的违约金(可在下次费用中抵扣)。
(四)中标方在完成采购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造成采购方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中标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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