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日常检维修及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变频器招标公告
海南炼化日常检维修及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变频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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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炼化日常检维修及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变频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40708-2959-686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变频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变频器
1.00
只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4年变频器1份及以上销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8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9 (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物资必须为正规渠道生产的合格物资,供货时需提供原厂证明、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如有)等资料备查,提供签字盖章版的承诺书;(2)投标人具备48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签字盖章版的承诺书。
3.1.10 投标商报价需满足招标物资的规格、型号、功能参数、同档次品牌等要求,如出现品牌代替时,须通过招标中心发出澄清,经业主确认后可进行替代,并将替代品牌型号在技术偏差表或报价表备注中列明。
3.1.11 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1.12 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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