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警用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贵人峁路融创延安宸院50号楼2单元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G-CG-2024-018
项目名称:警用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8,85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28,85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28,85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警用服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磋商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6)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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