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养路段伊春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伊春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701]CFZX[CS]20240001
项目名称:伊春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1,3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伊春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41,36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注:①资格审查时,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本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本企业公章。 ②供应商应对应答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须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声明函文件填写不规范、填写内容缺失或声明信息有误,导致声明(证明)文件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述证书并加盖公章。
(2)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供应商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 注: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相关证书,并承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拟派: ①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②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③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④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有效的相关证书,并承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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