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
-烟台市
询价采购
烟台市蓬莱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蓬莱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 ,并于 202 4 年 6月1 5 日 08 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14000202402000062
项目名称:烟台市蓬莱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66.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6.3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 2024年6月22日前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三)建筑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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