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安吉公司2×9H级燃机新建工程景观智慧一体化声振污染综合控制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安吉公司2×9H级燃机新建工程景观智慧一体化声振污染综合控制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5720,招标人为国能浙江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浙江安吉 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浙江省安吉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16公里,距离安吉市区约33公里,距杭州市区约65公里。本工程拟建2套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联合循环机组装机方案由2台H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蒸汽轮机和2台发电机组成。计划工期暂按:17+1个月(第一台机组2025年11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5年12月投产),具体以集团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安吉电厂安吉 2×9H级燃机新建工程景观智慧一体化声振污染综合控制EPC总承包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工程的设计(含声振污染控制、智慧管控、生态景观融合)、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 300 天,具体以集团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安吉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国能安吉 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场址。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全厂噪声综合治理EPC工程业绩2份,其中至少一份业绩包含一套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全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全厂噪声综合治理EPC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全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全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