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磋商公告
山东
-滨州市
惠民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2024 年以工代赈项目磋商 公告
惠民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2024 年以工代赈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00 前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BZHMGP-2024- 0040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 53
注: 【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0120240002 】
项目名称: 惠民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2024 年以工代赈项目
预算金额: 347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47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 [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绿色产品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要求。
本项目 不 接 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的 采购项目, 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 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 拟投报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有在建工程 ; 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 ; 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 ; 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 ④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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