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玻璃)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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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玻璃)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三中心-ZB2024-74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项目业主为中铁八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各需求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
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BL-01包件,玻璃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BL-01)玻璃,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2.2工程项目概况:
2.2.1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一)项目名称: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二)项目情况:人员组成情况: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现有总人数280人,职工129人(其中管理人员29人、工人100人),劳务派遣58人(其中管理人
员11人、47人)。外聘93人(其中设备操作手16人、制作班计件7人、劳务计件班组10人、小车司机60人)。班组有加工制作班组、机修班组、钢筋加
工班组、劳务班组、工程机械小车操作手班组、玻璃组、后勤组。
业务工作范围:自有资产及社会资源物资集中租赁;自有及社会资源设备集中租赁;物资集中采购;钢筋、门窗、等各类模型集中加工制作;公路运
架梁;物资设备回收再利用及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主单位:贵阳区域各项目
(四)合同工期、合同工程造价:见各项目概况。
(五)工程概况:
因管理中心玻璃业务需求,需采购原材料。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BL-01(玻璃)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
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玻璃物资(若涉及多个品类,明确提供某一或多个品类的供货业绩
)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
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
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
、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
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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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841221718606656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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