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中国石化2024年度日常需求电缆桥架组织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桥架直通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2024年度日常需求电缆桥架组织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桥架直通(招标编号:NWZ240618-3069-01734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桥架直通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桥架直通
1.000
批
2
桥架弯通
1.000
批
3
桥架附件
1.000
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在国内正式应用业绩时间不低于3年,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1份及对应发票验证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验证后的发票,导入投标文件。)
(2)按照《投标商供货业绩表》提报近三年铝合金桥架业绩:供货业绩不少于300万元,请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验证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验证后的发票,导入投标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需提供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省级或国家级)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内容需包含铝合金桥架及附件的表面氧化处理检测项目,检测报告须带有CNAS/CMA标识。
(2)提供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框架协议条款响应承诺》。
(3)提供《投标行为承诺书》,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质量承诺函》,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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