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天津高新区2024年税源高质量发展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
项目概况
天津高新区2024年税源高质量发展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普天创新园西塔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4-046
项目名称:天津高新区2024年税源高质量发展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高新区2024年税源高质量发展咨询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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