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综合治理报告、评价报告编制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采购公告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综合治理报告、评价报告编制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综合治理报告、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编号: JNC346-CG-240521811 、 SXMTZB2402F-485(F) ),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 2021 〕 121 号)《关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的通知》(矿安〔 2022 〕 132 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新〔 2023 〕 131 号)文件要求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综合治理报告。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综合治理报告、评价报告编制:
标段(包)内容:查清 2024 — 2028 年采掘工作面隐蔽致灾因素,分别编制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综合治理报告、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完成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综合治理报告, 2024 年 10 月完成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告通过集团公司和自治区矿山安全监察局专家评审。
2.4 服务地点:哈密市三道岭镇砂墩子煤矿。
2.5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新〔 2023 〕 131 号)文件要求报告编制参照《煤矿地质工作细则》附录 B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 -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综合治理报告、评价报告编制,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名,须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编 1 名,须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编人员不得少于 3 名,专业分别为地质、水文地质、采矿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煤矿隐蔽致灾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 / 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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