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峪口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外委运行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炉峪口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外委运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36-ZB-24061068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炉峪口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外委运行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JNC136-ZB-240610687 ) 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炉峪口煤矿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 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炉峪口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 3600m ³ /d ,采用的主要处理 工艺为混凝沉淀 + 多介质过滤 + 超滤膜过滤工艺。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矿井水处理站外委运行:
标段(包)内容:在服务期内将矿井站水处理系统运行工作全权委托运行单位进行开展,主要包括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提供设备维护和保养,采购药剂 ( 包含但不限于 PAC 、 PAM 等 ), 每日水质化验,与业主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接洽等,保证所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水质的达标。运行过程中,运行单位需服从业主单位的工作安排,运行过程中的各项记录、资料,每季度移交业主单位主管部门一次。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古交市
2.4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 服务标准 / 质量要求:设计出水 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 Ⅲ 类标准。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矿井水处理站外委运行,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矿井水运营项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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