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活垃圾中转箱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山东
-烟台市
竞争性谈判
海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活垃圾中转箱维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 商公告 (二次)
项目概况
海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活垃圾中转箱维修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电子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 号: SDGP370687000202402000070
项目名称: 海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活垃圾中转箱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5.00万元
最高限价: 125.00万元
采购需求: 对海阳环卫 26个生活垃圾中转箱 进行维修保养服务 。共一个包。
服务期限: 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 5 个月 内完成维修、改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包括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或者自然人 ; -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 信用信息记录;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 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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