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操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操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7 19:39:27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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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8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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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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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操场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HZH-ZC2024-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操场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26.5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5.943666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1)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2)用途:维修改造工程(3)数量(数量及单位):一项(4)简要技术要求:建成2个篮球场、1个排球场,消除安全隐患,增加运动项目场地及设施,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加强优质学校达标建设。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5)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6)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7)其他:/
8、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投标时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函;(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成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提供拟派项目管理成员的岗位证(安全专职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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