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EPC总承包工程一体化预保冷招标公告
53510-01-PC-PS01-3067-A预保冷材料-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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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3510-01-PC-PS01-3067-A预保冷材料-公开招标(WZ20240704-0353-699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体化预保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喷涂聚氨酯硬泡体\50kg/m3
1.00
M3
包1-一体化预保冷
2
喷涂聚氨酯硬泡体\50kg/m3
1.00
M3
包1-一体化预保冷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阻燃型保冷材料及其制品的氧指数不应小于30
3.1.7 保冷材料及其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
3.1.8 用于奥氏体不锈钢设备和管道上的保冷材料及其制品中的氯离子含量,应符合GB/T17393 中的有关规定。
3.1.9 保冷材料满足 请购技术文件中7.7.2、7.7.3、7.7.4要求
3.1.10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以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3.1.11 卖方应提供采购技术文件及请购单中所列的主体保冷材料,包括喷涂成型聚异氰脲酸酯(PIR),补口聚异氰脲酸酯(PIR)、HDPIR 固定挡环、防潮层、玻璃钢树脂防护层、外保护层(镀铝钢板)及管道保冷管托等。卖方应提供辅助材料,包括补口主防潮层、补口次防潮层、粘接剂、密封剂、捆扎材料等。
3.1.12 管件(弯头、三通、阀门)的保冷按照传统保冷技术要求进行供货与施工。
3.1.13 保冷材料及其制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应由国内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测定合格,并提供喷涂成型聚异氰脲酸酯(PIR)、补口聚异氰脲酸酯(PIR)、HDPIR 固定挡环、玻璃钢树脂及辅助材料的检测报告各一套提供给买方。
3.1.14 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00万吨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项目中两个一体化管道预制保冷系统的应用业绩,且合计一体化管道预制保冷系统管径40寸以上业绩长度不小于150米。
3.1.15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及签署盖章页等。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如提供虚假信息按否决处理。
3.1.16 任何商务、技术偏离均需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规格偏差表”明确提出。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
3.1.17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所供产品质保期为货物投用后12个月。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任何问题,本投标人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全新的部件或产品及其相关费用,质保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3.1.18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且如果买方需要,我方将在不迟于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响应、48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服务;如果情况急需,在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否则,每延误1小时,自愿接受买方对我方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3.1.19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能够在不迟于交货的同时提供可以满足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数据采集要求(或标准)及对供应商关于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资料,并为违反此项承诺而自愿接受买方给予的经济处罚。”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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