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千吨级石化装备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平面钻铣中心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千吨级石化装备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平面钻铣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千吨级石化装备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平面钻铣中心(WZ20240720-2401-702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数控平面钻铣中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数控平面钻铣中心
1.00
台
包1-数控平面钻铣中心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往前推算五年内,龙门宽度9米(含)以上数控钻铣中心≥2台的制造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评价;如合同未明确设备具体型号规格参数等,需另外提供对应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及主要设计参数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对业绩进行现场复核。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7 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专业队伍,并具有现场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和供应备品备件的配套条件,并承诺提供远程诊断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