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镇宁马厂、关岭普江、望谟洒琴、长顺立木一期4个项目场站稳控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招标公告
华能贵州镇宁马厂、关岭普江、望谟洒琴、长顺立木一期4个项目场站稳控装置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2-186 )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贵州镇宁马厂、关岭普江、望谟洒琴、长顺立木一期4个项目场站稳控装置设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望谟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镇宁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关岭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1:华能贵州镇宁马厂、关岭普江、望谟洒琴、长顺立木一期4个项目场站稳控装置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
项目名称:镇宁县马厂农业光伏电站、关岭县普江一期农业光伏电站、望谟县石屯镇洒琴农业光伏电站、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
建设地点:贵州省望谟县、镇宁县、关岭县。
建设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电力系统在遇到大扰动时的稳定性而在电厂或变电站内装设的控制设备,实现切机、切负荷、快速减出力、直流功率紧急提升或回降等功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采购稳控装置以及相关附件设备,实现切机、切负荷、快速减出力、直流功率紧急提升或回降等功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3交货地点:华能贵州镇宁马厂、关岭普江、望谟洒琴、长顺立木一期4个项目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70日内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近三年无经济纠纷在执行案件;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新能源场站稳定控制装置供货业绩(必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若生产厂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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