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器材库改造采购结果公示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2024-JLXLBB-G3011 (招标文件编号:2024-JLXLBB-G3011)
二、项目名称:某部器材库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新市分流区B5-46号
中标(成交)金额:43.29035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刚(组长)、陈锦、梁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下浮4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251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示期限: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1日(因系统格式限制,本项目公示期以此为准)。
2.评审结果:
第一名:需解锁
得分:97.20分
报价:432903.58元
第二名:四川省旻瑞建设有限公司
得分:97.09分
报价:432021.94元
第三名:四川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7.08分
报价:435174.31元
第四名:四川长胜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5.34分
报价:416758.10元
第五名:四川熠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86.85分
报价:453516.70元
3.监督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咨询相关谈判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需解锁
邮箱: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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