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抚育)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惠州市
项目概况
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抚育)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比奥德路 11 号嘉通科技园三楼(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Y-2024009
项目名称: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抚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911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911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完成森林抚育提升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农、林、牧、渔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参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拟派驻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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