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2024年7月广东区域60MW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及运维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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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司)2024 年 7 月广东区域 60MW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及运维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环境公司)2024 年 7 月广东区域 60MW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及运维招标,项目业主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项目已通过审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7HJGD-S001
2.2 项目名称:广东区域 60MW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2.4 建设规模:60MWp。
2.5 计划工期:计划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运维期为投
产交接后 25 年。
2.6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手续办理、勘察设计、供货、施工、
安装、调试一体总承包及该项目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巡检维修、消缺、计划
维修、技术监督、组件清洗、自建送出线路维护、项目的生产准备,参与设备
验收及试运行、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日常运行所必须得备件及耗材、负责项目
房屋翻新、扩建或原址拆建导致的电站资产拆除及安装、提供项目日常运行维
护的运维平台系统等工作,运维期为 25 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和承试类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
(1)近 3 年(2021 年 6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须具有累计 300MWp
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进行的分布式光伏业绩(每个业绩必须包含前期开发、供货、
施工等工作内容)。
(2)近 3 年(2021 年 6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须具有累计 60MWp
已完工或正在进行的分布式光伏运维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或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
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
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无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3 年(2021 年 6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
须具有累计 300MWp 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进行的分布式光伏业绩(每个业绩必须
包含前期开发、供货、施工等工作内容)。
联合体运维单位须具有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和承试类五级及以
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3 年(2021 年 6 月至
今,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须具有累计 60MWp 已完工或正在进行的分布式光伏运
维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EPC 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
提供用户证明)或业绩清单(清单格式详见近三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情况表)。
(2)运维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工作范围及规模,招标人有权对以清单形式
(近三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情况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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