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增压器、牵引电机、HXD3C机车微机网络控制系统DET2基板修复业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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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增压器、牵引电机、 HXD3C 机车微机网络控制系统 DET2 基板修复业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JJXCZB-2024-020-01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增压器、牵引电机、 HXD3C 机车微机网络控制系统 DET2 基板修复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增压器、牵引电机、 HXD3C 机车微机网络控制系统 DET2 基板修复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本次商务谈判采购共 4 包:商务谈判供应商可以对采购内容中的包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商务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2 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增压器、牵引电机、 HXD3C 机车微机网络控制系统 DET2 基板修复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所列采购服务及附属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
(1) 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 , 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包件内明细报价应以采购文件内的明细顺序进行。
(2) 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 成交供应商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 4 :
- 谈判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 谈判供应商须为预润滑油泵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维修能力的企业,具有维修能力的企业须具有 2021 年以来机车预润滑油泵维修业绩不少于 1 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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