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随州公司厂界噪声治理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公司厂界噪声治理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5870,招标人为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随州市东南部、曾都区淅河镇东南约 7.2km处的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电厂现有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 1、2号机组) ,分别于 2023年7月、12月份建成投产 。
2.1.2 招标范围 及标段(包)划分 : 长源电力随州公司厂界噪声治理 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界环境噪声治理工程的降噪设备、材料及其土建基础和安装结构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消缺、验收监测、配合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 工期:本项目工期 为 82天,实际 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噪声治理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机组噪声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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