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涂塑钢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40143]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涂塑钢管采购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及方式:2024年07月,分批次进场(如有少量补货,价格以本次采购价格为主),据工程进度,需方每次需要货物时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装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发货时间发货前需方另行通知。
3、交货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施工区域。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
4.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3.响应人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 处罚期内。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
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4.6.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5、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5.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5.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5.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5、推荐方式:一首一备。
6、质量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7、投标担保:无。
8、付款方式:
8.1.买方以电汇、银行转账付款。
8.2.材料价款的结算(以买方物资需用计划订单加盖公章为准),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合同约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批货款的70%,安装完成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支付该批货款的2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后返还。
9、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10、 报价有效期:30天。
11、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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