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能源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招标公告
华能清能院能源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1-195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能源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能源运维管理平台以综合能源系统高效运行和目标用户体验满意为标准,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综合能源管理深度融合,注重适用性、可拓展性、数据共享与互通和可兼容性,实现一体化能源监测、精细化优化管理、智能化运维管理,为满足用户对综合能源系统生产运行管理的需求,定制化开发平台及相关应用功能。同时,本平台具备数据接入通用性,后续可接入其他综合能源系统的数据信息,具备对其他综合能源系统监控的条件。
2.2招标范围:能源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采购,包括平台功能搭建开发、硬件系统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业绩或者1项软件服务类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签字页、关键页及盖章页)。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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