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2024年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2024年食材供应项目(编号:gkzb2024061700024)
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2024年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2024年食材供应项目(编号:gkzb2024061700024)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 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评合格后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服务过程中考评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
交货地点位于: 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相关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其他: 1招标范围及规模: 包1:招标范围:粮油米面;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420000 元/年。 包2:招标范围:干货调料;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420000 元/年。 包3:招标范围:海鲜;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 610000元/年。 包4:招标范围:蔬菜水果;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830000 元/年。 包5:招标范围:肉禽类;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1200000 元/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2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呼和浩特君达凯盛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应包段(如包1粮油米面;包2干货调料;包3海鲜;包4蔬菜水果;包5肉禽类)食材。投标人需要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或供货、仓储、冷链、运输、装卸、检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3兼投兼中原则:允许兼投兼中,本项目5个包至多3个包兼中,如投标人在包1、包2、包3已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他包进入排名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下一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包同此原则,按包号顺序依次顺延。 4报价方式: 1)固定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投标报价以费率方式填报(保留 2 位小数,如 XX.XX%),浮动基准价为基准日(包3海鲜;包4蔬菜水果;包5肉禽类每半月 1 次/;包1粮油米面;包2干货调料每季度 1 次)在农贸市场(东瓦窑批发市场或双树农贸市场或美通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销售商品售价。 3)结算价:供货基准价*投标人所报费率XX.XX%,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检验费、所供货物到最终用户指定仓库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所需相关费用及税费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 5最高限价:费率不得超过100%。 6如本项目采购范围或供货范围与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食品原材料的产品出现重叠情况,招标人有权优先使用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食品原材料的相应产品。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非外资声明。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网页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任一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包具体要求如下: 包1:具有1个与酒店签订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粮油米面类食材相关信息且粮油米面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采购人为酒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2:具有1个与酒店签订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干货调料类食材相关信息且干货调料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采购人为酒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3:具有1个与酒店签订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海鲜类食材相关信息且海鲜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采购人为酒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4:具有1个与酒店签订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蔬菜水果类食材相关信息且蔬菜水果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采购人为酒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5:具有1个与酒店签订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肉禽类食材相关信息且肉禽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采购人为酒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为失信或采购暂停的供应商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 ①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00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②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③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亲自提供供货服务,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起至 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