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洁净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Q1ZF(H)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洁净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洁净屏10台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质保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供应商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6)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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