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4小时储能电站项目涉网性能试验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招标编号: CHDTDZ118/17-QT-231 )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南自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4小时储能电站项目涉网性能试验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海西州德令哈市柯鲁柯镇。
2.2 项目规模:270MW/1080MWh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6 0 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依据当地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储能电站有功 /无功控制能力测试 ,电能测试,一次调频性能测试,功率控制测试,储能电站电网适应性测试,高、低电压穿越测试,储能电站建模,充放电响应时间、调节时间、转换时间测试,额定能量测试,额定功率能量转换效率测试,电能质量预评估报告等 相关涉网性能试验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涉网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个新能源发电项目涉网性能试验相关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业绩中应至少包含3项与本项目所需试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试验内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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