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自卸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招标公告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自卸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3-270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自卸车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5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用自卸车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煤电公司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完成交货,车板交货。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魏家峁露天矿田储量丰富,资源可靠,煤质为低硫高热值长焰煤,电煤市场条件良好,开发条件优越,适宜开发大型露天煤矿。该矿一期规模6Mt/a,二期规模达到15Mt/a,配套电厂为2×660MW。本项目拟对魏家峁露天煤矿220吨级矿用卡进行整车采购。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购置14台矿用自卸卡车,额定载重不小于220吨、4×2后轴交流电动轮驱动、采用高压共轨电喷式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不小于2500hp(1864kW),排放必须满足国家非道路车辆最新标准,具有无人驾驶及远程操控功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7台载重量不小于200吨的矿用自卸卡车国内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合同范围、规格型号、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的,只接受国产品牌制造厂家投标。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可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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