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技改项目-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全自动化验设备采购二次公告
重庆
(招标编号: CHDTDZ061/19-SB-00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技改项目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全自动化验设备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重庆市重庆市奉节
2.2 项目规模: 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交货时间为2024年 8 月(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新建1套自动化验系统,系统可测定发热量、全硫、内水分、灰分、挥发分、CHN元素含量等指标。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智能机器人,自动化分析设备(量热、测硫、工业分析、元素分析),样瓶自动开盖及取样装置,自动称量装置,氧弹装样及清洗装置,电气控制系统,化验分析和数据管理软件系统等。配置2套自动工业分析仪,2台自动量热仪,2台自动定硫仪,1台CHN元素分析仪。实现煤炭各项指标的全自动分析,全部过程及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含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全自动化验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在国内燃煤电厂成功投用不少于3项同类项目业绩,且至少有1项业绩已按设计性能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合同业绩及证明材料应至少包含如下要求:
1)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时间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设备投运证明材料:指由业主单位出具的已成功投用且投运率不低于90%的投运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有效印章。
3)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
4)设备连续运行1年以上证明材料:连续运行1年及以上运行日志截屏或加盖业主单位印章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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