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莱芜、众泰、黄台电厂及华源热电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莱芜、众泰、黄台电厂及华源热电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2-265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莱芜、众泰、黄台电厂及华源热电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莱芜、众泰、黄台电厂及华源热电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中标人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淄博、莱芜、济南、济宁、泰安市,各电厂所在地。
2.5 服 务 期: 众泰、黄台电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华源热电: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通知60天内按需分别完成;莱芜电厂:2024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2025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报告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辛店电厂:2023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签订合同90日内完成;2024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2.6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华源热电:2024年-2025年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膏进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完成备案。
(2)辛店电厂:出具2023年、2024年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的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通过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地方税务局和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备案。
(3)莱芜电厂:2024年-2025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编写并备案。
(4)众泰电厂:出具2023年、2024年利用电厂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的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通过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地方税务局和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备案。
(5)黄台电厂: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报告交至被评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火电厂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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