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务段报废机动车处置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段 报废机动车处置公开 招标比选 公告
一、 招标比选 条件
招标比选 人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段 ,需处置的机动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
二、 招标比选 内容
-
我段此批报废汽车共 4 辆,按一包进行处置 。
本项目的报废机动车
分别存放在
成都市区
。
结算方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机动车拆解,且具备商务厅(局)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在 成都 市区内。
2.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限制期内。
3.回收单位须在报价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实地查看、了解货物及存放、倒装、运输等相关情况。
4.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四、回收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参与报价方式 :
5.1 项目清单 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0 时 0 分,在 95306 平台( 下载或在成都电务段419号办公室领取项目清单 。
5.2 报价申请资料 的递交
5 . 2.1报价 申请 资料 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7 月 2 日 0 时 0 分,递交 报价申请资料 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0 时 0 分,地点为 成都电务段 419号办公室 。
5 .2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 没有 密封的 报价申请资料 , 我方 不予受理。
5.2.3 .报价需包含运输、人工、装卸、手续等一切费用。
六、 招标比选 评审方式:
1.本次 招标比选以最高价为中标, 经评审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为中标企业。
2.经中标结果公示后,我段与中标回收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
七、提货要求:
- 回收单位须在我段人员监督下,于 2024年 7 月 10 日 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进行提货。回收单位发出报价,视为回收单位知晓并接受提货条件及报废机动车状态,发货期间不再接受提货条件、报废机动车状态等异议。
2.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协助我段完成北京市机动车指标更新工作,如未履行合同相关内容,或在报废拆解过程中出现无法回收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3.本次报废汽车均需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4.中标单位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原因导致事故,中标单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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