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XACR-2022-001号地块项目抗震支吊架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目 抗震支吊架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 目 已由 河北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2]41 号)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3 〕 0013 号) 、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关于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2]2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目 抗震支吊架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东南部,东至规划 NC5 路、西至规划 ND32 路、南至 EB4 路及 EG8 绿道、北至规划 EC4 路。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约 116289 平方米 ;出让宗地面积约 98633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53328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91786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及配套基础设施。 15 地块 10 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60446 平方米 ; 16 地块 10 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57243 平方米 ; 17 地块 7 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37040 平方米 ; 18 地块 8 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37057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61542 平方米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060615.22 元 。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年 10 月 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启动区 XACR-2022-001 号地块项目抗震支吊架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含变更)内抗震支吊架工程的 图纸深化设计、 采购、制作及安装。
2.5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投 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完工)验收材料签发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施工合同金额 2 00 万元(含)以上已完工的抗震支吊架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所附业绩合同为 PPP 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它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 抗震支吊架工程施工 对应合同金额满足要求的,视为该业绩为有效的投标人业绩。
(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 )财务要求:
提供 2021 、 2022 年度(若 202 1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 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u.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v.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w.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g 项修改为本条);
x.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h 项修改为本条);
y. 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j 项修改为本条);
z.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o 项修改为本条);
aa.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② 项修改为本条);
ab. 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ac.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ad.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ae.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产品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l 项修改为本条);
af.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⑤ 项修改为本条)。
ag.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a 、 ab 、 ac 、 ad 、 ae 、 af 与( 4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a 、 ab 、 ac 、 ad 、 ae 、 af 条要求为准。
ah .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 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8 )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6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 4 年 7 月 11 日 8 时 59 分 0 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 的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 5.1 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暗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大河镇东里村
联系人: 鲍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人: 闻 、 赵悦 、 薛建伟、 封勋
电 话: ,
电子邮件: wenwl @sstc20.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 。
10.8 “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2960 版本编制。
10.9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 异议和投诉
( 1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 ” 菜单中在线提出。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闻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wenwl @sstc20.com
通讯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3 号
(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电话: 。
10.11 本项目采用 “ 双盲 ” 评审及 “ 分散 ” 评标。
10.12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 投标 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 , 如有问题可拨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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