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口岸办公室2024年7-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82-NTJW-X2024-0057
项目名称: 如皋口岸办公室2024年7-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60万元,报价超过各菜品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 如皋口岸食堂食材 采购 (含 部分 生活用品) 确定 202 4 年 7-12 月配送 供货商 1名 , 采购 品种主要包括:蔬菜、水产、肉类、家禽、佐料、干货、牛奶等 ; 本次 采购 菜品配送期 为 202 4 年 7-12 月 ; 配送详细 地点 : 1. 口岸之家 : 华江大道 25号西大院 , 2. 边检机关食堂 : 华江大道 25号东大院 , 3. 边检长青沙中队食堂 : 长青沙岛环岛西路水上派出所隔壁。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 , 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送货。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 属于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或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 2)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2. 响应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实体门店内、外照片资料;
4.能开具正式票据且正式票据上收款单位和单位帐号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可转帐入帐)的佐证材料。(如提供已开的发票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响应供应商需提供 零售业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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