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柔性支架钢结构代加工制造框架招标(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招标公告
华能清能院柔性支架钢结构代加工制造框架招标(第二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1-232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柔性支架钢结构代加工制造框架招标(第二批)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为期2年的光伏柔性支架钢结构代加工制造(第二批)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年。如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容量未达到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有权向后延续3个月。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光伏柔性支架结构生产制造,包括钢结构、紧固件、连接件等常规柔性支架钢结构构件,不含索锚具等预应力构件。采购范围包括原材料采购、材料加工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运输到项目地指定地点,根据甲方提供的支架方案进行零件图深化,配合工程验收等工作内容。采购总量为约定期限2年内的预测数量,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采购容量共200MW,重量暂估总计5600吨。
HNZB2024-06-1-232-01华能清能院柔性支架钢结构代加工制造框架招标(第二批)标段包1,预估采购容量150MW,采购重量暂估为4200吨。
HNZB2024-06-1-232-02华能清能院柔性支架钢结构代加工制造框架招标(第二批)标段包2,预估采购容量50MW,采购重量暂估为1400吨。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何标段投标,也可以各标段都参与投标,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如若某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同时综合排名第一的,按照标段顺序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余标段不再推荐。
2.4交货地点:湖北、云南、河北、内蒙等区域,按照具体项目要求运送到项目交货地点,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5交货期:首批交货(不低于合同总重量的30%,成套率100%)时间为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25天以内,60天之内全部到达现场,具体交货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以分项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根据项目具体采购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根据固定分项单价分别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每个项目使用规模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量,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光伏柔性支架供货合同业绩,单项业绩不低于50MW或单项业绩不低于1000吨。合同扫描件中需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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