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新能源项目土建专业框架项目(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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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新能源项目土建专业框架项目(二次采购)
公开 竞争性谈判 采购 公告
一、 采购条件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新能源项目土建专业框架项目(二次采购) ( 采购编号 : JRD-01-GC2024068 ) 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竞争性谈判 采购。
二、 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新能源项目土建专业框架项目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 三 ) 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50万元。
(四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五 ) 资金来源情况: 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 一级
(七)项目类别: 工程 类
(八)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12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二)采购范围: 根据施工图纸完成新能源项目土建部分,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1、储能箱基础、光伏组件、逆变器基础,低压配室低压出线开孔,临时施工道路及检修便道修筑、防护设施、临时占地补偿、护坡、挡土墙等;
2、防火墙,围栏部分施工;
3、地网部分(含接地检测)、电缆沟及电缆盖板制作;
4、负责土建施工的过程资料,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报审、审批;
5、为完成本工程相关工作。
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土建施工外,还包括因建造储能设备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以及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对于储能电站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提供的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发包方规定的技术要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2.有效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费率( 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3. 计价依据:
1 、工程量计算依据
1.1 本工程设计说明书、材料清册、设计图纸
1.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网工程标准设计 (2022 年版 )
1.3 《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L/T 5765-2018) 及《 20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DL/T 576-2018)
1.4 《关于印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建设项目框架招标工程量清单 (2023 年版 ) 的通知》 ( 粤电定 (2023) 11 号文 )
1.5 《关于印发广东省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 (222 年版 ) 的通知》 ( 粤电定 (2023)9 号 )
2 、定额依据
2.1 家能源局 2023 年发布的《 20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22 年版 ) 《第一册 建筑工程》《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架空线路工程》《第四册 电线路工程》《第五册 通信及自动化工程》 : 拆除定额 :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发布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 (2020 年版 ) 《第一册 电气工程》《第二册 架空线路工程》《第三册 电缆线路工程》《第四册 调试工程》《第五册 通信工程》。 3 、取费依据
3.1 《中电联关于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 (2022 年版 ) 有关实施事项的通知》 ( 中电联定额 (2023) 88 号 )
3.2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定额 (2019) 13 号 )
3.3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 》 ( 计价格 (2002) 10 号文 )3.4 《广东省电力建设定额站关于东莞电力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及消纳费计价请示的复函》 ( 粤电定 (2022) 3 号 )
4 、设备及主要材料价格计算依据
4.1 甲供设备、材料执行《南方电网公司 223 年第四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 南方电网定额 2024)1 号 ) ,不足部分参考近期招标价或市场价。
4.2 乙供设备、材料执行 2024 年 3 月《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
5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整依据
5.1 《关于发布 202 版 2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概预算定额 2023 年下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 定额 224)4 号文 ) 、《关于发布 2020 版电网技术改造及检修工程概预算定额 2023 年下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 定额 (2024) 3 号 )
4. 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框架有效期内,按签订订单合同工程独立结算,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土建部分预算价为订单项目限价。订单合同结算价 = 订单项目限价 X 中标费率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原则上采购成交后至2025年12月31日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① 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 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② 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 80%的,可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3.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15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六)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 1)承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 3)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建设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建设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4)因成交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成交人除应按建设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建设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5)成交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成交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成交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建设方有权责成成交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建设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成交人自身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如成交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6)成交人应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成交人原因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七)响应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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