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莎车项目构网型改造200MW/80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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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项目构网型改造 200MW/800MWh 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4-ZB1-ZB-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莎车项目构网型改造 200MW/800MWh 储能项目已批准建设,
项目招标人为新华(莎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
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原工程储能容量为 200MW/80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安装于新建汇集站内
户外储能场区;储能站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正式投运。原项目储能场区本体由
154 个储能电池预制舱(1.3045MW/5.218MWh 或 1.21125MW/4.845MWh)、77 个 PCS
升压变预制舱(每个舱 1 台 2750kW 升压变压器)组成。每 8 套或 9 套磷酸铁锂
电池储能子系统的升压变压器 35kV 侧,采用手拉手接线汇集为 1 回 35kV 储能汇
集线,储能电站共 9 回储能汇集线接入 220kV 汇集站的 35kV 母线。
本期建设规模:
本次新华莎车 20 万 kW/80 万 kWh 构网型储能项目,拟新建一座 35kV 开关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储能部分:
(1)改造后构网型储能系统配置为 200MW/800MWh,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
采用集装箱布置方案,包括 154 个储能电池集装箱和 77 个 PCS 变流升压一体舱,
每套采用 2PCS 变流升压一体舱台额定功率 1306kW 储能变流器,储能电池系统经
构网型双向 PCS 并接于交流 0.69kV 系统,再经 1 台 S11-2800/37±2×2.5%-0.6,
Dy11,阻抗 7%,双绕组,油浸式自冷升压变升压接入 35kV 开关柜。
(2)电池系统沿用前期已建成电池系统,本期不对电池系统进行改造,只
改造汇控柜等外部接线。
开关站部分:
新建 35kV 开关站 35kV 侧按单母线接线设计,规划 2 段母线(Ⅰ、Ⅱ)17 回
出线,其中Ⅰ段母线 9 回进出线(5 回储能进线至 11 万 kW 储能装机,4 回储能
出线至奔腾 220kV 升压开关站 1#主变 35kV 侧),Ⅱ段母线 8 回进出线(4 回储能
进线至 9 万 kW 储能装机,4 回储能出线至奔腾 220kV 升压开关站 2#主变 35kV
侧),本期一次建成。
2.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
2.3 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
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五通一平”、质保期服务、
结算、配合业主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2)本工程土建部分(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上下水、采暖通风、照明、
道路、电缆沟等),电气部分(设备供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带电试运行等)
以及电气远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电话系统(行政、电力调度)、无线对讲系
统、电视监控系统、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照明
系统等均属本工程设计供货施工范围。
(3)本工程设计包括详细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
工图设计和竣工结算编制;基础工程、电缆管线(沟)工程、辅助工程(含防坠
落装置、三牌、分色牌等);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施工、设备安装
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接入系统、竣工验收(包含验收费用)、
投运、工程交接等,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
(4)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
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施工包括本
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
气试验、保护整定及传动、设备调试、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
整套启动调试,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
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变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
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5)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启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
场地平整、站区绿化等。
(6)负责项目环保、水保、安全、质监(包括第三方实验室抽检)、计量、
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各阶段验收、规划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缴纳。
所需的专项专题设计以及审查,消防专项报告和图纸的编制、审查、报批及
验收,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查;
(7)承包人供货范围应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第一
次加装的油品以及配套的服务,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不锈钢)。
(8)五通一平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
(9)适应新疆维稳需要的安防设施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满足标准
GA1800.1-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 1 部分:电网企业》。
(10)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所发生的
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仅永久土地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 9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7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须至少具有 5MW/20MWh 及以上电化学储能 EPC 总承包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担任过 1
个电化学储能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
(2)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
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C 类)。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时硬件特
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
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
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
管理);
②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
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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