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公司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1号地建筑维修工程(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2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1号地建筑维修工程(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99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建筑维修工程(第一批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1号地36-39地块、41地块、46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容东片区1号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3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3.61万平方米。包括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等。
2.3 项目工期:365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对于项目范围内被破坏的内外墙裂缝、渗漏、内外墙饰面材料、水电暖通空调、四大件以及其他工程维修等零星工程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中的拆除工程、材料采购、成品保护、现场保管、施工措施、材料转运、垃圾清理、隐蔽验收及质量保修等工作,同时负责甲方其他委托内容的施工。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自筹,资金已落实。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详见其他要求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维修修复工程或装修工程类业绩。注:应附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的签订双方单位名称、签订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实质内容】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的,则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以上3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1.6 中标人数:3
3.2 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若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则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1号地建筑维修工程(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99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电建·雄安容东片区1号地项目建筑维修工程(第一批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1号地36-39地块、41地块、46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容东片区1号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3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3.61万平方米。包括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等。
2.3 项目工期:365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对于项目范围内被破坏的内外墙裂缝、渗漏、内外墙饰面材料、水电暖通空调、四大件以及其他工程维修等零星工程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中的拆除工程、材料采购、成品保护、现场保管、施工措施、材料转运、垃圾清理、隐蔽验收及质量保修等工作,同时负责甲方其他委托内容的施工。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框架协议期限 : 365 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资
自筹,资金已落实。
其他补充(如有): 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详见其他要求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维修修复工程或装修工程类业绩。注:应附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的签订双方单位名称、签订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实质内容】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的,则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以上3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1.6 中标人数:3
3.2 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若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则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若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已出具则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合同执行过程中接到发包人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施工。须递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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