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B包(沙溪镇排危除险项目)
江西
-吉安市
永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B包(沙溪镇排危除险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CFSJZC2024-B
项目名称:永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B包(沙溪镇排危除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133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1--6项资格要求只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后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项目承建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佐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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