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科技广汉科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列车运行安全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软件产品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哈铁科技广汉科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列车运行安全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软件产品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F-KYCG-202404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广汉科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哈铁科技广汉科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列车运行安全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软件产品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列车运行安全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软件产品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法人以外的负责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此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3)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CNAS检测资质,能对“AQYJ-I型列车运行安全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系统软件进行检测,并出具CNAS检测报告。 (5).检测单位要具备相关软件检测经验,需提供相关软件检测合同复印件。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7)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三年内(2021 年5 至2024 年5 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提供2022年或2023年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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