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东列检手持终端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东列检手持终端)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FDLSXZ-2024-08 )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东列检手持终端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实施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质量保证能力:
①提供不少于一年免费上门质保服务,长期的服务支持。
②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手持终端设备在铁路货车列检作业场具有人员定位实际项目应用证明材料。
③HMIS软件开发单位出具的兼容性证明材料。
3.3.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 、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下载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4.2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2日15:00至2024年6月2 6 日 1 7 :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 9 :00
五、提交报价资料方式及地址
5.1 现场投递:须封装完好专人递交至采购人,地址详见本公告第七条。封面注明:报价单位全称。
5.2 邮寄快递:邮寄地址详见本公告第七条。外包装封面注明:报价单位全称。
注:递交报价资料应清晰易辩,如资料不全、内容辩识不清及逾期递交的则视为无效。为确保公平竞价原则、防止报价信息泄露,不接受资料传真递交方式。
5.3 报价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6月2 8 日 9 :00。节假日及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投递。
六、报价单填报要求
6.1 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材料,报价单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报价资料提交采购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2 以经评审的不含税价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6.3 “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包含运输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增值税默认为13%专用增值税。
6.4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6.6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条款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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