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南化公司、金陵石化、仪征化纤铜芯塑料线、通讯电缆及光缆联合框架铜芯塑料线;通讯电缆及光缆(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招标公告
扬子石化、南化公司、金陵石化、仪征化纤铜芯塑料线、通讯电缆及光缆联合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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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南化公司、金陵石化、仪征化纤铜芯塑料线、通讯电缆及光缆联合框架(WZ20240712A/B-3051-7116-B2)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芯塑料线;通讯电缆及光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各种光缆
1.00
批
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
2
其他通信电缆
1.00
批
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
3
网络电缆
1.00
批
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
4
同轴电缆
1.00
批
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
5
局用电缆
1.00
批
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
6
长途对称电缆
1.00
批
包-B2-通讯电缆及光缆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5年内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项。投标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官网查询截图,且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光缆投标产品厂家具有通过国家工信部或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认证或泰尔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认证型号须覆盖常用光缆(GYTS,GYTA、GYTA53)。具有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商业信用中心”出具的评级报告),或符合国家第三方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3.1.8 投标人提报近3年业绩(指2021-2023年度),每年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提供三年销售业绩(指2021-2023年度),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400万元,附汇总(包含序号、订单号或发票号、合同金额、标的物金额、订单日期、合同签订单位)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0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1 投标商具备24小时内应急响应能力,有售后服务部门,有专职技术服务人员2人以上,需提供人员名单及社保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
3.1.12 投标人应提供连续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3 本次招标只接受通信电缆及光缆的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承诺主要部件原厂加工,不分包。
3.1.14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技术规格书,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项累计不满足3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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