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车务段乐清、瑞安站中央空调屋顶机更新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浙江
-宁波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NC-LXGC-000 6
本项目名称为:乐清、瑞安站中央空调屋顶机更新安装工程;其中本更新安装工程的复合源涡旋式冷水 (热泵)机组及空气处理机组部分另由甲方招标采购后提供,现拟对乐清、瑞安站中央空调屋顶机更新工程的安装辅助工程,打包为一个标段按设备工程组织招标,欢迎报名递交企业资信材料并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单位参加投标并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现将有关需求告知如下:
一、 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需提供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提供近三年成功供应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诚实信用,无不良记录。
5.必须在宁波车务段物资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 、 项目概况
项目施工过程中受铁路客观环境的影响,部分材料、机具进出施工地点,工程施工等受时间限制,须在规定时间内(如晚上实施,白天不允许实施等)进行,招标交底时应了解清楚。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影响车站内其它设备设施等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设施的损坏,属于中标方责任的应无条件免费恢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 401号宁波车务段办公室410室 购买招标文件。
(二)标书费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开标后另收取每标段中标单位中标会务费 5000 元(不退还)。标书费和中标会务费汇交宁波车务段银行账户(报名时联系)。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
4.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标段投标。
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购买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 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或电子邮件发贵单位。
五、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交底时间,暂定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14 时起,地点为 乐清站、瑞安站 (具体时间、地点或另行通知)。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9 日 14 时,为招标交底后 7天),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四楼小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或另行通知,但投标文件须在该时间日期前完成)。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开标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可封装复印件)在开标会上提交以证明其身份。
▲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方式
本项目为 “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更改项目,竣工验收后资产归属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的有关更改项目实施委托书要求,本项目由宁波车务段直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但发票台头开“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提供增税专用发票。
▲ 七、竣工验收付款说明
本项目无预付款,需竣工验收后,宁波车务段负责收集整理整个项目资料到集团公司相关处室和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验 工计价完成后才能付款,预计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后,即入账后六个月左右可付款 95%,5%质保金需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整个项目完成 指乐清、瑞安站中央空调屋顶机更新安装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
八、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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