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院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吴忠市
项目概况
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院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Y-ZNZB(采)-2024-6-003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院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072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4072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6)供应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0)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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