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轨道交通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豆砾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8004-240037
一、询比价条件
受 中电建水电八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 公开询比价 方式采购一批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部所需的 豆砾石 采购,采购物资计划使用 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 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
1、项目概述:中电建水电八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位于深圳宝安区,本项目包括西乡站(不含)~宝安站(含)(1站1区间)的前期工程及土建工程,线路长约3.5Km,双线。
2、询比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豆砾石。
3、采购数量:
4、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现场通知实际交货(如不能满足要求,请提供最快交货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现场指定地点。
6、成交确定原则:满足公告和询价函要求等且综合报价(含运输成本)最优。
7、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纳税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
1.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纳税资格。
1.3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如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报价文件。
1.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3份合同额在50万以上的合同证明资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其它要求: 无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平台(http://)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 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集采平台向采购人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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