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配套热网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招标公告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
配套热网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2-312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清远市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配套热网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
2.2 规 模: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配套热网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配套热网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热网专项规划及其相关专题报告,专项规划及其相关专题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止。
2.6 招标范围: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已印发的《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及热网规划(2021-2030)》以及高新区区域内建设新需求,完成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网专项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的稳评、环评及安评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直至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并且取得市政府的批复,承担全过程所有费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平台备案信息截图)。
3.2.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城乡规划或供热规划项目服务业绩,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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