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江苏沛县国资公司2020年教育合作项目歌风中学二期、曙光小学二期沥青混凝土采购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40145]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沛县教育合作项目歌风中学二期、曙光小学二期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分次施工、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摊铺、平整(含人工整平)、碾压、路面接头位置切割移除、余料清理至场区外,可能产生质量隐患需增加的材料措施费、施工前提供配合比报监理单位审批、施工中的产品抽样及送检、施工过程中其他已完工成品保护、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及方式:2024年07月。
3、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曙光小学二期、歌风中学二期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 90%。
4.3 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4.4 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铺料层厚度和高程禁止出现负偏差;
4.5 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泛油、松散、裂缝和离析等现象,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场。
4.6 压实度为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或最大理论密度的92%;
4.7 其他施工技术指标详见《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 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_F80-2017;现行规范等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保质期: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
6、响应人资格要求:
6.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6.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6.3.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样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6.4.信用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执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6.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
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6.6、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7、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7.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7.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7.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7.5、推荐方式:一首一备。
8、投标担保:
8.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8.2、采用保证金形式;金额:人民币5000元。
8.2.1、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8.2.2、保证金退还: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8.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的情形;
(3)成交/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4)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的情形。
8.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8.3.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教育合作项目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9、付款方式: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该批货物到达施工现场摊铺完成后,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且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当批到场数量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于质保期结束后退还。
预付款:无预付款
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
工期:以项目部规定时间为准
10、询比价报价方式:一次报价方式。
11、报价有效期:30天。
12、响应人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 QQ 号 482688120 ;电话: 4006274006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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