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月亮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龙港区月亮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25 至 2024-07-0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张怡
(龙港区月亮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区月亮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港区月亮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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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 龙港区月亮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二) 采 购 人: 葫芦岛市龙港区农业农村局
(三) 采购内容: 增加叠石驳岸建设长度 540米。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
(四) 工 期: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
(五)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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