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Ⅰ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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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
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Ⅰ标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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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23]58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
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华(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
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机
土建及机组安装Ⅰ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1-ZB-135-006。
2.2 项目概况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初步规划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
升压汇集站主变容量暂定为 3×240MVA,配套储能规模 130MW/260MWh,通过一回
220kV 线路送出至龙湾 220kV 变电站。本工程计划安装 87 台单机容量 7500kW 的
风力发电机组。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南侧 43 台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施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场区南侧(43 台)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工程
本标段施工风电场内(43 台风机)主体工程所涉及的场内外道路新(改、
扩)建、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基础内接地、塔筒及风力发电
机组和箱变安装等工程,以及本标段承包商营地、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废水处理
系统、电气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环水保监测、植被恢复工
程、设备材料的试验和调试以及招标人需要的其他工程施工等。
(2)本标段设备、材料采购
除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及锚栓笼)、35kV 箱式变压器外,其他用于本
标段项目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风机至 35kV 箱变输电线路以及招标
人指定的用于该风电项目的其他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
采购、抽检、卸货、运输(含引接车、二次转运)及运输保险、保管和技术服务,
设备材料试验和调试等。
(3)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所有大型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配合发包人完成本标段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优配合、危大方案评审、全部专项工程验收(含环保验收、
水土保持验收、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征地验收、质检验
收等)及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负责发包人已办理征地外的临时征地、与国道、
省道平交道口等的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负责施工范围至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含
低压侧)电缆试验、通讯调试等。
(4)工程保险
投标人应以招标人的名义为本标段工程(含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
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
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机械损坏险等。
2.5 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投产发电 15 台,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工程施工总工期约为 7 个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四级及以上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试)。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至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总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或 EPC 总承包或 PC 承包业绩。(注:
①已完成指工程完工时间在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时间内;②须提供可证明其工
作内容的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明或发包人证
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
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限制其投标权限)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
造师注册证书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具有担任
总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担任总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2)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
格;
3)投标人应至少配备不少于 3 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
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在
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一致的”的情形。(注:将在招标全过程
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的,按照评标
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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