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君达北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一线服务岗位外包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君达北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一线服务岗位外包采购项目(三次)(编号:gkzb2024061400029)
长春君达北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一线服务岗位外包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长春君达北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一线服务岗位外包采购项目(三次)(编号:gkzb202406140002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长春君达北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长春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要求 。
其他: 详见其他补充条款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外包从业资格。(营业执照内有外包服务项)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中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6)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7)投标人未被旅发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8)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10)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投标人须在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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