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电气配件检修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1.招标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电气配件检修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济南车辆段电气配件检修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4〕48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郯城站站区环境整治等9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概审函〔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车辆段,资金来源为技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 招标内容: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电气配件检修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对既有房屋改造满足电气配件检修中心建设需求 2.4 施工要求: 2.4.1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铁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4.2 切实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4.3施工中因施工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变。 2.5消防及环保: 符合国家、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相关规定和要求。施工过程中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止粉尘排放措施。 2.6完工标准: 施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所有垃圾均自行外运,验收前需对各个施工区域进行保洁处理。 2.7 其他要求: 保证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3.2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 3.4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5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 3.6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7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公司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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